巴克提利(Baker Tilly Cambodia)会计师事务所对外发出最后通知,提醒恒丰银行(Heng Feng Bank)全体存款人及债权人,务必在2026年9月12日这一截止日期之前,完成债权申报手续。
此前,柬埔寨国家银行(央行)根据2026年8月1日签发的第B39 026.453号指令,正式终止了恒丰银行的经营活动,并指定巴克提利公司为该银行的唯一清算人,全权接管其资产、业务运作、账目记录及各类文件资料等一切相关事务。
清算人发布的公告核心内容如下:
常规业务终止:恒丰银行自公告之日起,停止所有日常金融服务,仅保留向现有借款人催收欠款及回收未结清贷款的权利。任何其他业务活动,未经清算人书面许可,一律不得开展。
债务清偿安排:清算期间,经书面批准后产生的债务将予以单独处理。清算启动前存在的所有债权及欠款,必须经过清算人的核实与评估,并严格依照法律程序、央行指令或法院裁决进行清偿。清算人有权对全部或部分诉求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。
申报期限及后果:债权人需提交完整的凭证及证明文件。凡未能在规定期限内(即2026年9月12日前)递交债权证明的债权人,将失去参与该银行剩余资产分配的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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