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国母亲控诉:17岁儿子遭女教师超速撞死 皇家警察总署认定共同过失仅获赔3000泰铢
一位母亲控诉年轻女教师超速驾车,将17岁儿子撞飞50米致死。皇家警察总署与保险公司认定属共同过失,赔偿3000泰铢。亲属相信,肇事轿车车速不低于120公里/小时。
2026年9月4日,记者接到武里南府巴空猜县邦古乡居民投诉,称他们遭到巴空猜警察局调查人员和保险公司代表的不公平对待。对方似乎故意将事故责任推给死者,以便保险公司不必按合同支付赔偿金。
现年37岁的素塔提女士是一名雇佣工人,住在武里南府巴空猜县邦古乡西达空村。她向记者讲述,8月18日,她17岁的儿子西瓦功——巴空猜县某中学高二学生——骑着一辆雅马哈摩托车,和儿子的姑姑素帕蓬各自骑车准备前往巴空猜县城,路程约8公里。骑到约4公里处时,大约是下午2点。这时,一辆由年轻女教师驾驶的白色轿车从后方猛烈撞上儿子的摩托车,当时儿子正跟在姑姑的车后。儿子当场死亡,姑姑受轻伤。随后,巴空猜警察局调查人员和女教师投保的保险公司到场勘查。但仅过一天,警方就告知她,此案属于“共同过失”。后来,开轿车的女教师送来3000泰铢作为丧葬费。丧礼结束后,母亲查看现场监控视频发现,儿子一直靠左正常行驶,轿车却高速驶来,将儿子撞飞超过50米。她质问:这怎么还能算是共同过失?此后,调查人员又约她见面。她见到开轿车的女教师,对方给了她1万泰铢。起初她不愿收,但调查人员劝她说,收下吧,“就当是帮忙办丧事”。她只好勉强收下。
素塔提含泪说,儿子是性少数群体,曾对她说想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去参加兵役登记,想知道征兵官员会怎么看。关于案子,她目前只领到1.3万泰铢的丧葬费。她感到无依无靠,因为是否构成共同过失全靠调查人员认定;而且事发地点根本没有交叉路口,凭什么认定为共同过失。她希望懂行的人指点,帮她讨回公道。与此同时,死者的姑姑也出来作证说,自己和侄子当时不敢并排骑车,怕挡路,所以一前一后行驶,速度不超过60公里/小时。看到侄子出事后的样子非常悲痛。而她自己只得到1000泰铢的赔偿。记者到事发地实地调查发现,该路段为四车道直路,没有交叉路口。修车铺的老板比亚说,事发时他正在店门口修车,看到一辆白色轿车高速驶来,重重撞上摩托车。他事后查看监控,认为这辆轿车的时速不低于120公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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