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修订《国防动员法》10月1日起施行,“发展利益遭受威胁”纳入国防动员情形】 8月28日,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… — 肃反委员会 — TG.ME

【新修订《国防动员法》10月1日起施行,“发展利益遭受威胁”纳入国防动员情形】

8月28日,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》。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八十三号主席令予以公布,新法将于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
新修订的国防动员法共14章82条。与2010年版本相比,新法在有关国防动员适用条件的表述中新增“发展利益”。

2010年国防动员法规定,在国家“主权、统一、领土完整和安全”遭受威胁时,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。新法第十三条则将相关表述调整为国家“主权、统一、领土完整、安全和发展利益”遭受威胁时,可以依法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。

新法第二条同时首次对“国防动员”作出明确法律定义,将其界定为,为应对国家主权、统一、领土完整、安全和发展利益遭受威胁,国家依法采取必要措施,保障平战快速转换、将经济和社会实力转化为国防实力的活动。

此外,新法规定,当上述利益遭受直接威胁且必须立即采取应对措施时,国务院、中央军委可以根据应急处置需要采取必要的国防动员措施,同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。新法还增加国防动员数据保障、先进技术应用和新兴领域国防动员力量等规定。

新华社称,此次修法旨在明确新体制下国防动员军地职能定位、工作运行机制和重点任务,完善与国防安全需要相适应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、与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相衔接的国防动员体系。
August 29, 2026 756 12